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
继承遵循以下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应继承。
本法提及的儿童包括婚生儿童、非婚生儿童、领养儿童和有赡养的继子女。
本法中提到的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本法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与其父母在一起的兄弟姐妹、同父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被收养的兄弟姐妹以及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办理继承的程序是什么
1、财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在继承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账户)等。
(2)死者留下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单、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必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签发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从公证处网站下载,死者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可以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必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上述材料应当经司法部或者澳门有关机构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居住在国外的,上述材料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字〔2009〕78号和财税字〔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的,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指定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土地和房屋产权不征收契税。要申请免税,你需要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你需要携带的具体资料是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销户证明
(3)房地产证明(如果房地产证明在银行抵押,必须提供抵押合同;房地产证的复印件必须有银行的公章和与原件一致的财产管理人的印章。
(4)遗产公证书(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必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继承人不满18周岁的,必须向深圳市房地产权利登记中心提供《托管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办理房地产遗产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税的批复》(2)《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首先,有必要检查是否有任何一致的固有
1.遗产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考此前房地产继承权公证
2。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转移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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