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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八种情况,对应的八种结果!

厦门离婚房产律师咨询

 

随着家庭财富的不断积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海律师黄劲夫律师就为网友简介离婚房产分割的八种情况,仅直击问题痛点,暂不考虑复杂的案情,具体分割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

如果你们准备离婚了。本文或许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帮助。请看下面八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一、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分割?

1、婚后所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出资购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离婚时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和债务。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贷款由得房一方偿还)。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对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但是,如果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增与,此时婚前房产即变为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前房产婚后加名需慎重。

三、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并取得产证: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参与还贷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2、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需要能确实提供证据证明。

四、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取得产证: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类似于第三种,区别就在于产证取得时间不同。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可参照第三种情况。

五、婚前一方贷款购房,没有取得产证即离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1、这种情况法院对该房产不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2、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资助购房: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更进一步的区分,情形较为复杂。

1、总的裁判依据,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2、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是: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对此,法院一般做法是,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借钱的一方另案起诉。

七、房产证涉及夫妻外第三人: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有第三人名字,比较常见的是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主动追加第三人,通常做法是:(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的,另一方如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情况下,另一方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此时举证将成为关键,否则,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无法判决给予补偿。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产证尽量登记双方名字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即可以相互增加信任,也避免日后分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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